一周政策汇总关于2020年度东莞市技术改造设备奖补项目(第九批)前置性审核结果的公告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政策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0〕109号),我局组织了2020年度东莞市技术改造设备奖补项目(第九批)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镇街初审、项目形式审查等程序,东莞宇隆电工材料有限公司的电工材料产线加工设备及工艺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等206个项目通过前置性审核。根据《东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节选部分名单
关于组织2021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报的预通知 根据“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动态调整机制,市倍增办计划在试点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开展2021年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满足《2021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 二、工作要求 (一)各园区、镇(街)、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企业申报工作,重点发动和指导辖内产业链龙头和节点企业按照申报指南提前准备申报材料。 (二)各申报企业应对照申报指南要求,提前准备和完善相关申报材料,待发布正式申报通知和开放网上申报平台后,完成网上申报和报送纸质材料工作。
关于开展2020年度松山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奖励申报的通知 根据2020年度松山湖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培育认定工作情况,现组织园区内相关单位开展高企奖励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17时 申报对象 1、2020年新认定或重新认定的高企,要求注册在松山湖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非集群注册),且企业商事主体、税务登记关系均在松山湖。 2、园区2020年新认定或新引进高企5家及以上的市级孵化器及以上的企业孵化载体运营单位。 3、辅导园区企业申报2020年高企,成功新认定高企3家及以上(重新认定高企2家计1家)的服务机构。 奖励项目内容 1、高企认定奖励。给予新认定高企10万元/家、重新认定高企5万元/家的奖励; 2、孵化器奖励。对园区2020年新认定或新引进高企5家及以上的市级孵化器及以上的企业孵化载体运营单位进行排名,奖励第1-3名运营单位,依次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3、服务机构奖励。给予辅导新认定高企3家及以上(重新认定高企2家计1家)的服务机构,新认定高企2万元/家、重新认定高企1万元/家的奖励。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受理2020年度东莞市发明专利资助项目(第三批)申报的通知 (一)资助对象 专利权人以本市地址获得国内、境外授权的发明专利,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2.本市户籍的居民; 3.截至申请本项目资助,在本市工作且连续购买社会保险2年以上(含2年)的个人; 4.本市全日制中小学和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二)申请人条件 1.不存在《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2017〕341号)和《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补充通知》(东财〔2018〕265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况。 2.不存在《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东府办〔2018〕3号)所规定的不得申报或不予资助的情况。 (三)受理范围 1.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 2.在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境外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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