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2444万」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额度安排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的公示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附件下载查看阅读原文) 1.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下达地市额度安排表 2.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省级资金额度安排表 3.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下达地市资金绩效目标表 4.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省级资金绩效目标表 5.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任务清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廖立颖、杨楠、刘勇华、黄映芳;020-83133274、83134726、83135950、833533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