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用途)项目的通知来源: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新的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工作部署,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加大制造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作要求,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征集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用途)项目。纳入征集范围的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项目单位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项目单位在2018年12月31日前登记成立并投产,企业新成立一年以内的投入不纳入资助范围; (三)项目已取得由经信部门出具的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四)2003年以来承担省工信厅(含原省经信委、省经贸委)技术改造项目,已到完成时间但尚未完工,或项目虽已经完成但是尚未办理验收的,如无特殊原因,不能申报; (五)项目拟申请资助的设备未获得其他财政专项资金奖补扶持。 (六)项目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以发票时间为准)期间实际所购置的新设备总额应不低于500万元(不含税金额)。 (七)项目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工。 请各镇街(园区)工信主管部门发动有意向申报的项目单位填报《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用途)项目征集表》,收集汇总后于2019年5月31日(周五)前报送至市工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OA或22222527@163.com邮箱。 附件: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用途)项目征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