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2021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始申报!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有效支撑“双十”产业集群发展,2021年继续开展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 2.单位规模:企业上一年度主营收≥5000万元,上一年度研发经费≥150万元且不低于主营收的3%(研发经费超过3000万元的,不受该比例限制);高等院校近3年在重点学科或品牌专业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1000万元;科研院所单位近三年在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1000万元。 3.科研条件: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且设备原值应当≥300万元。珠三角地区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50%。 4.科研成果:有5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其中高校和科研院所单位近3年牵头或参与承担过本领域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的标志性成果不少于3项。
二、扶持方式 东莞市补助20万,镇区补助10-75万,长安镇镇75万,道滘镇50万,东城区20万元等。 申报时间: 2021年1月25日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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